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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五四”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5-05-20 09:41 作者: 编辑: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点击: )

各基层团组织、各系学生分会、各学生社团: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政、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全校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次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在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团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社团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更好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推动团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吕院团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经公平、公正、公开审核,现决定授予经济管理系分团委等5个分团委“先进分团委”称号;授予王雪梅等6位分团委书记“优秀分团委书记”称号;授予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1305班团支部等17个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简洁等10名同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授予郝晴等3名同学“自强之星”称号;授予李倩等43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孙杰力等85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攀高峰,在我校的各项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我校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我校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吕梁学院2015年“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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