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团发[2017]9号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7年“五四”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过去的一年,我校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在全校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各系分团委推荐的基础上,校团委通过考察和审核,决定授予刘泽鑫等6位分团委书记“优秀分团委书记”称号;授予化学化工系冶金工程1602班团支部等19个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马敏等10名同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授予麻彩云等3名同学“自强之星”称号;授予赵莹莹等401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齐春慧等574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学习先进,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为学校科学发展和团的各级组织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吕梁学院2017年“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