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院团发〔2017〕10号
关于开展2017年前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了保质保量地为党储备和输送更多的新鲜血液,请各系严格按照《吕梁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吕院团发[2015]14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推优”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
月9日
,召开分团委书记会议安排;
5
月9日
至14日,各团支部、分团委分别讨论,民主推荐“推优”对象,并将拟推荐名单在系内公示;
5
月16日
,分团委将《系(部)“推优”汇总报告》报校团委;
5月17至22日,校团委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5
月23日
至24日,分团委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吕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5
月25日
,各分团委将《推荐表》交回校团委,校团委签署意见后,返各系党组织备案和留存。
各系在“推优”时,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坚持“合适一个,推荐一个;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不能“勉强推荐”、“突击推荐”,以保证“推优”工作的有序进行。
附件1:系(部)“推优”汇总报告
附件2:吕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7
年5月8日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7
年5
月8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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