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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吕梁学院2012年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3    点击:[] 次

各团支部:

为了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文明、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掘和激励热爱音乐的艺术人才,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全面促进校园文化发展,丰富大学生活,校团委决定举办校园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校园好声音

二、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20日—23日 报名

11月24日、25日 海选; 11月28日,初赛;

12月1日,复赛; 12月8日,决赛

三、主办单位: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吕梁学院学生会

四、参赛对象:吕梁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内容和形式

参赛曲目要求能够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

比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吕梁学院艺术系音乐学专业学生,包括演唱、乐理知识、文化综合知识三部分。业余组包括演唱、文化综合知识两部分

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组合演唱。每人(组合)限唱一首歌曲,演唱时间为3—5分钟。鼓励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给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专业组、业余组各1名 Mp5

二等奖 专业组、业余组各2名 Mp3

三等奖 专业组、业余组各3名 U盘

优秀奖若干名 荣誉证书

七、评分标准:

1、参赛者演唱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以展现当代大学生生活为主题的歌曲为最佳。(1分)

2、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音色统一,气息自然、流畅,并具备一定的音准。(1分)

3、唱歌期间吐字、咬字清晰。(1分)

4、节奏感强,能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1分)

5、正确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音乐旋律及歌词的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有感情,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2分)

6、演唱中形体动作要舒展、协调、到位、自然。(1分)

八、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突出育人宗旨。各系分团委、学生会要充分认识歌手大赛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弘扬主旋律,将比赛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结合,使之更加坚定信念、牢记使命、明确责任。

2、认真总结,完善机制。各系分团委、学生会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互相观摩学习,不断完善比赛机制,积极打造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活动新校区联系人:李彦620526 旧校区联系人:张印67227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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