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为了保质保量地为党储备和输送更多的新鲜血液,请各系严格按照《吕梁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吕院团发[2015]14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推优”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3日前,召开分团委书记会议安排;
5月13日至19日,各团支部、分团委集体讨论,民主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在系内公示;
5月20日,分团委将《系(部)“推优”汇总报告》交校团委;
5月21日至27日,校团委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5月28日至29日,分团委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吕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5月30日,分团委将《推荐表》交回校团委,校团委签署意见后,返各系党组织备案和留存。
各系在“推优”时,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程序,坚持“合适一个,推荐一个;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不能“勉强推荐”、“突击推荐”,以保证“推优”工作的有序进行。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