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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五四”表彰奖励的决定
2021-04-30 10:35 作者: 编辑:xtw    (点击: )

各分团委、学生会、团支部、学生组织:

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在全校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各系分团委推荐的基础上,校团委通过考察和审核,决定授予建筑系、教育系分团委等5个分团委“先进分团委”称号;授予郝丽娟、薛艳芳等5位分团委书记“优秀分团委书记”称号;授予化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与工艺1903班团支部等25个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吴晓霖、陈泽鑫等10名同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授予张靳芳等3名同学“自强之星”称号;授予师芳芳、郝甜等56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张国凤、丁雨晴等12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学习先进,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附件:吕梁学院2021年度“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吕院团发〔2021〕14号 关于2021年度“五四”表彰奖励的决定.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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