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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29 13:36 作者:校团委 编辑:    (点击: )

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抓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和青年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时间

2024年1月上旬

二、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系分团委书记或分团委负责人(主持工作)

三、述职内容要求

主要围绕落实我校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学生成长发展、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基层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述职具体内容可参考团中央组织部文件第五条,见附件2)

四、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述职报告

各分团委书记按照《吕梁学院2023年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自检自评,认真撰写述职报告,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重点突出各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实例和数据说话,述职报告经院系党总支审核通过后,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lgztw@163.com。

(二)开展述职评议

拟定于在2024年1月上旬召开“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分团委书记现场述职,现场述职时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校团委负责人对述职情况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可根据述职情况进行询问。

(三)确定考核结果

校团委根据述职评议现场测评情况和2023年度分团委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和“较好”的院系,校团委在年度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对基层团委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分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通过考核工作总结经验亮点、发现问题不足、提升工作成效。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分团委要引导和帮助团支部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好述职任务,基层团组织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及时总结,注重成效。各分团委要科学运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梳理总结,注重特色凝练,述职材料应紧扣年度工作要点进行总结,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年度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保证考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附件1:吕梁学院2023年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吕院团发〔2023〕52号.pdf已下载
附件【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吕梁学院2023年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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