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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吕梁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    点击:[] 次

各系分团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积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精神,以创新和公益的精神为核心进行审美体验教育,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把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同时也积极为第四届山西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参与做准备,决定举办我校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文化节”)。现将文化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梦·吕院梦·青春梦”为主题,引导青年学生发现梦想、追逐梦想、实现梦想,强化主体意识,拓展综合素质,营造积极进取、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服务和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特成立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志强

副主任:杨 丽 师辉辉

成 员:各系分团委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段立婷

成 员:张亮亮 杨帆 李伟强 张晓玲 张印 薛宇雷

三、参加对象

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4年4月上旬—6月上旬

五、活动内容

(一)“我的中国梦”主题合唱比赛(艺术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1首为中国作品),合唱队人数60--8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吕梁学院第二届健美操比赛(体育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1名领队和8-12名参赛队员组成,男女不限。

(三)“舞动青春,轻舞飞扬”校园舞蹈大赛(艺术系、教育系承办)

参赛要求:每系推荐1-2个作品参赛,鼓励原创作品,类型包括爵士舞、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舞蹈类型任选),每个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作品的比赛。

(四)吕梁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历史文化系、经济管理系承办)

参赛要求:每系选送一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由4名参赛队员组成,本项比赛采用单局淘汰制。设立“最佳辩手奖”。

(五)外文歌曲大赛(外语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进行系内选拔赛,根据选拔赛结果推荐1-2件作品参加校内决赛。

(六)现场写作大赛(思政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6名参赛队员组成,写作所需工具由组委会统一发放,禁止参赛队员自带稿纸等物品。

(七)象棋比赛(建筑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3名参赛队员组成,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八)大学生画展(艺术系承办)

参赛要求:作品类别为国画、油画、水粉画、版画、漆画、素描、漫画(组图形式),各系需选送4-6幅作品参加评选。

(九)挑战职场比赛(数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4名参赛队员组成,各系代表队的参赛队员必须由本系学生组成。

(十)环保创新设计大赛(生科系、物理系承办)

参赛要求:本项比赛下设创新环保征文比赛、倡导环保服装设计比赛、DIY鸟窝制作比赛,各系需分别提供三件作品参赛。设立“最佳创意奖”。

(十一)现场书法创作大赛(中文系承办)

参赛要求:书法比赛的初赛由各系组织开展,各系根据初赛结果推荐2-3名学生参加校级书法比赛。比赛形式为现场创作,每位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字体和自由创作两幅作品。

(十二)“我的大学,我的青春”征文比赛(中文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需选送至少5份稿件参加评选。参评稿件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雷同;评审中如发现网抄、代笔等现象,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稿件一经投出,不再退稿,请参赛同学自留底稿。

(十三)三分球投篮比赛(矿业工程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10名参赛队员(5男5女)组成。女生三分球投篮距离单独设定。成绩以每位队员分别在一分钟内的投进的进球总数计算。

(十四)拔河比赛(矿业工程系承办)

参赛要求:每系参赛队伍由20名参赛队员(15男5女)5名替补队员(3男2女)组成,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十五)“一战到底”比赛(化学化工系承办)

参赛要求:各系参赛队伍由10名参赛队员组成,参赛队员必须由本系学生组成。

六、评比表彰

(一)本届文化节设下列奖项

1、面向承办相关项目的系设立“优秀组织奖”。

2、面向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

3、面向参赛团体设立团体奖。对在所有比赛项目中总成绩前八名的团体进行表彰奖励。

4、面向参赛学生设立个人奖。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获奖者(个人),由本届文化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计分方法:

大集体项目(10人以上,含10人):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第四名--第十名计5分;第十名以后的计3分。

小集体项目:(9人及以下,2人以上):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第四名--第十名计3分;第十名以后的计2分。

个人项目: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第四名--第十名计2分;第十名以后的计1分。

在所有单项活动中弃权的单位,每弃权1项在团体总成绩中扣10分。

承办单位负责评比、记录各项得分,若在比赛及计分过程中,出现偏袒、泄密、记录不实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团体成绩。

七、活动要求

1、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国梦·吕院梦·青春梦”主题,突出爱国主义、时代精神、吕院特色等元素,紧密结合学生特点和实际,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丰富活动形式,便捷参与方式,着力营造浓厚的人文气息,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2、各系要高度重视,在宣传、动员上下功夫,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承办单位需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在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活动,各项活动采用项目化运作方式,谁承办谁负责。

3、各项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组委会有权对活动安排做出调整。

4、校团委网站提供各项活动详细方案及下载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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