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从严治团,科学考察基层团组织工作实绩,推动构建我校共青团工作新格局。经校团委研究,结合共青团改革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全面、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原则
3.工作过程与工作效果相统一原则
二、考核方式
1、分团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占考核比例15%)
围绕上级党团组织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本级团组织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依照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资料考核(占考核比例85%)
三 、工作步骤及要求
1.考核工作动员阶段(2021年12月上旬)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校团委解释考核具体细则。
2.分团委资料准备阶段(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5日)
分团委书记进行述职PPT报告准备工作,各分团委根据考核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料准备工作,积极准备支撑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提交校团委工作邮箱llgztw@163.com,纸质版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装订后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3.校团委初评阶段(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审查各分团委提交的自评报告,并考核检查各系分团委实际工作情况,针对团支部开展的理论学习活动、主题团日活动、三会两制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定级等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根据各分团委书记述职报告情况,采取听取报告、查看资料、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重点考核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宣传工作、例会出勤、指导学生组织等方面的工作,之后召开会议评定考核成绩。
4.考核结果公示阶段(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5日)
校团委将通过校园网公示各分团委自评报告及考核成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办公室申请复议。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分团委及分团委书记评优评模的参考依据。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