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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专题团校培训的通知
2011-04-25 13:56 作者: 编辑: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点击: )

吕院团发[2011]4 号

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进一步唱响“我与祖国共奋进”的主旋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继续在大学生中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的各项工作,提高团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团员、团干部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和团结、带领、教育广大青年的政治职能,校团委决定组织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专题团校培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二五”规划相关内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学习团学知识,特别是学生干部知识;

3、学习时事形势与政策。

二、学习人员

主要是在校、系、班各级团、学组织(包括学生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学生。

其他学生中,积极要求进步者,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参加本期培训。

三、学习方法

以自主、分散学习为主,坚持各系分团委辅导与本人自学相结合、理论提高与党性锻炼相结合。

四、学习考核

考核包括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及考试等内容。

五、时间安排

1、4月28 日下午5:00前,各系分团委将参训人员名单按系报院团委;

2、5月2日--8日参训学生在分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分散自学相关内容并答好团校考试试卷;

3、5月 9日上午10:00 前各系准时将考试试卷交回院团委;

4、5月10日院团委进行统一批阅和总结;

5、5月12日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各系分团委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确保每位受训人员参加培训;

2、凡报名参加培训者均需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并认真独立完成试题;

3、各系分团委需指派一名学生负责人组织好报名及考试,逾时不报名或未交试卷者,视作放弃此次培训;试题答案雷同者均视为不及格,不授予结业证书;

4、团校学习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结业要作全面的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学生干部任用、评选优秀、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附件1:“我与祖国共奋进”专题团校培训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我与祖国共奋进”专题团校培训考试题(点击下载)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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