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响应全省号召,展示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校参加山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的中国梦
二、领导机构:吕梁学院“省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张春有
成员: 李志强 李雪平 卢太康 张苏勤
赵新林 杨 丽 杨 岩
下设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志强
副主任:杨丽 师辉
成员:各系分团委书记、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四)“我和大艺展”征文: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
(五)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我校艺术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我和大艺展”征文的对象为我校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学生。
(四)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报送要求及时间见附件一)
(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我校将在自行评选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报送组委会:
艺术表演:我校报送各类别表演形式(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节目(类别不限)8个。其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6个,乙组(专业组)不超过2个。每一类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必须至少有一个节目。甲组必须至少有一个合唱节目。
艺术作品:我校报送作品(类别不限)8件(幅)。其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6件(幅),乙组(专业组)不超过2件(幅)。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
(二)校级领导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人均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三)“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报送15篇。
六、时间安排
我校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宣传发动阶段。其中包括:成立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我校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
第二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校内推选阶段。我校将以“吕梁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为依托,以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文艺演出、专场音乐会以及专业团体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于2014年6月上报教育厅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三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0月)参评阶段。我校报送节目、作品参与评选,并积极配合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集中展演活动。
第四阶段(2014年10月上旬)组织展示阶段。我校入围节目配合组委会安排参加展演系列活动。
七、部门分工
1、党办、校办:负责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的我校参赛组织工作,包括作品征集、评审、选送。
2、教务处:负责我校参加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比赛的组织工作。
3、艺术系:负责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专业组参赛的选拔报送工作,并派出专家指导业余组参赛及选拔评审工作。协助做好我校艺术教育论文的征集工作。
4、宣传部:负责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我校参演工作的宣传报道。
5、信息中心:协助艺术表演类报送光盘的制作。
6、团委:负责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我校参赛的整体协调工作;负责作品报送和联系工作;负责校园文化艺术节的策划与实施工作。
2014年2月25日
附件1
山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校内报送时间表
业余组
类型
| 负责单位
| 经费预算上报时间
| 作品初报时间
| 作品报送时间
|
艺术表演类
| 团委
| 3月15日前
| 5月1日前
| 6月15日前
|
艺术作品类
| 团委
| 3月15日前
| 5月1日前
| 6月15日前
|
高校校长
作品
| 党办、校办
| 3月15日前
| 5月1日前
| 6月15日前
|
专业组
类型
| 负责单位
| 经费预算上报时间
| 作品初报时间
| 作品报送时间
|
艺术表演类
| 艺术系
| 3月31日前
| 5月1日前
| 6月15日前
|
艺术作品类
| 绘画
书法
篆刻
设计
摄影
微电影
|
| | | | | |
附件2:
山西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
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省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学生人数在2万以上的高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0个,艺术作品10幅;学生人数在1万—2万的高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8个,艺术作品8幅;学生人数少于1万的高校报送艺术表演节目5个,艺术作品5幅。
(三)报送比例。各高校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甲组均不少于80%,乙组均不超过20%。艺术表演节目每一类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必须至少有一个节目。甲组必须至少有一个合唱节目。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
(四)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戏剧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五)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
(六)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教育部、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二、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六)条。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由学校统一报送。各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五、“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征文由学校统一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学生人数在2万以上的高校报送20篇,学生人数在1万—2万的高校报送15篇,学生人数少于1万的高校报送10篇。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