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全面提升团学工作水平,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通知》要求,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服务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增强学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育学生骨干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团员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5日
(二)面试选拔: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
(三)公示:2024年9月21日—9月24日
二、选拔岗位与数量
组织 | 职务 | 人数 |
校团委 | 学生兼职副书记 | 2 |
秘书处学生负责人 | 1 |
基层组织建设部学生负责人 | 1 |
宣传部学生负责人 | 1 |
学术科技部学生负责人 | 1 |
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学生负责人 | 1 |
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负责人 | 1 |
第二课堂管理办公室学生负责人 | 1 |
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成员 | 4 |
校学生会 | 主席团成员 | 5 |
办公室学生负责人 | 2 |
办公室学生干事 | 4 |
综合实践部学生负责人 | 2 |
综合实践部学生干事 | 4 |
学习部学生负责人 | 2 |
学习部学生干事 | 4 |
文体部学生负责人 | 2 |
文体部学生干事 | 4 |
权益部学生负责人 | 2 |
权益部学生干事 | 4 |
三、申报条件
(一)校学生会干事
1.应当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共青团工作;
2.具有较强的文笔写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具有责任意识;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工作时间充裕,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校团委部门、学生会部门学生负责人
1.符合“校学生会干事”申报条件;
2.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团学工作经历,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文体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团学活动等方面有一定组织经验。
(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符合“校团委部门、学生会部门学生负责人”申报条件;
2.需担任过系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或校团委各部门、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四)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1.符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申报条件;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一)校团委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1.自主申报。
2.系部推荐。各分团委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经各系党总支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校团委组织学生管理部门对推荐学生进行面试,结合日常表现集体研究决定拟任建议人选。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5.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系师生的意见,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7.结果公示。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报名需提交推荐表(附件1)、上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以及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一式两份,并于9月15日前交至弘毅楼二区2B-401办公室。
(二)校学生会工作人员
1.自主申报。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校团委组织学生管理部门对自荐学生进行面试,集体研究决定拟任建议人选。面试环节主要考察面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4.结果公示。
报名需提交自荐表(附件2)、上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于9月15日前交至弘毅楼二区2B-401办公室。
附件:1.《吕梁学院校级学生干部任职推荐表》
2.《吕梁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荐表》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