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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五四”表彰奖励的决定
2023-04-28 19:13 作者:校团委 编辑:薛楠    (点击: )

各分团委、学生会、团支部、学生组织:

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为推动学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在全校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经过各系分团委推荐,校团委考察和审核,决定授予化学化工系、历史文化系等 5 个分团委“先进分团委”称号;授予郝丽娟、牛天玉等 5 位分团委书记“优秀分团委书记”称号;授予化学化工系化学 1902 团支部等 25 个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裴健程、冯冰等 10 名同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授予宋慧杰等 3 名同学“自强之星”称号;授予刘欣瑶、张欣怡等 531 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范凯凯、温泉盛等 133 名同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希望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学习先进,脚踏实地,为学校发展和团的各级组织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吕梁学院202 3 年“五四”表彰名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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