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吕梁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吕梁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对 2022 年度的学生社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社团表现,评议委员会决定对学生智能开采协会、学生篮球爱好者协会、教育系学生舞蹈队、学生体育运动志愿者协会4家社团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