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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22-12-26 18:17 作者: 编辑:薛楠    (点击: )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彰显新时代青年团员的先进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8日

三、参加范围

吕梁学院全体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3.《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5.《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6.中国共产党吕梁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两委”工作报告。

会前学习内容应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均衡开展,11月10日前完成。

(二)撰写发言材料

1.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2.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要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注意事项

(1)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分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团委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2.基本流程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6)重温入团誓词。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

2.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填报附件2并报分团委审核批准。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符合《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本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分团委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五、实施要求

(一)分类指导

各分团委至少选取1个团支部,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团干部现场观摩、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分团委书记应至少参加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严格要求

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创新形式

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可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四)做好记录

11月15前,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11月18日前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各系分团委须将本系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总结报送至校团委502办公室(文体馆502室),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指定邮箱:llxytwzz@163.com。各分团委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可及时将新闻稿件和宣传成果发送至邮箱llxytwxcb@163.com,校团委将遴选优质内容进行宣传推广,加强学习教育实效。

附件:

1. 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资料汇编

2. 专题组织生活会团支部团员评议测评表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附件【吕院团发〔2022〕4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题组织生活会团支部团员评议测评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资料汇编.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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