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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点击:[] 次

吕院团发〔2018〕3号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为了深化学校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树立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展示优秀团员风采,充分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对团内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学校由校团委组织牵头,组建评选委员会具体操作实施。

二、范围和对象

我校各分团委及其所属团支部、校团委直属团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团员、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干部。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方案

1、先进分团委

以2017年度分团委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取考核前5名进行表彰,各分团委无需重新申报。

2、优秀分团委书记

2017年度分团委量化考核前10名的分团委,其分团委书记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的“优秀分团委书记”评选。

3、先进团支部

团员人数在1500人以内的分团委,每系申报1个先进团支部,团员人数在1500到2500人的分团委,每系申报2个先进团支部,团员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分团委,每系申报3个先进团支部。

4、十佳大学生

本年度的十佳大学生评选名额采用8+2制,每系申报1名候选人,由各系分团委书记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考评取前8名;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申报2名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审,根据综合考评取前2名。

5、优秀共青团干部

本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根据上一年度分团委考核排名进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至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5%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6至10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1至1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1.5%进行申报。

6、优秀共青团员

本年度的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根据上一年度分团委考核排名进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至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3%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6至10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5%进行申报;上一年度考核名次为11至15名的分团委,按分团委所属系全日制学生团员数的2%进行申报。

7、大学生自强之星

每系推选1名,综合考评排队取前3名。

四、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参照《吕梁学院先进团支部考核细则》,认真总结,写出自评报告,向分团委申报,分团委根据申报情况,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数进行推荐。

各分团委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对所有优秀个人进行推荐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530),由校学生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有关部门及师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时间安排

3月28-4月2日,各分团委、团支部自评推荐;

4月3日,各党总支审核;

4月4-8日,校团委审核;

4月9日-11日,评审委员会评审;

4月12日-18日,公布拟表彰名单接受监督举报;

六、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由学校团委表彰,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要求及报送方式

1、所有推荐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经所在党总支审核;

2、优秀共青团干部与优秀共青团员不能兼得;

3、推荐个人时,附本班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表一份,并加盖系章;

4、团员比例不达70%,团员注册率低于90%的分团委、团支部不予推荐评比;

5、受到学校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推荐评比;

6、各分团委推荐名单报送校团委后,不得调换;

7、所有推荐名单经团委委员会议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布,然后确定正式表彰名单;

8、申报材料(包括10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表、成绩表、团员证、社团证,各学生组织可由挂靠单位开具证明)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复印),由各系分团委于4月4日汇总报校团委,同时将汇总名单报校团委邮箱:llgztw@163.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参评。

八、评选监督

拟表彰名单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对各单位在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查实,校团委将报请学校严肃处理。

评比表彰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望各分团委、团支部积极争取党总支、系行政和班主任的支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宁缺毋滥,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在全校广大青年师生中形成弘扬正气、崇尚先进、学习模范的良好风气,确保本次表彰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吕梁学院“先进团支部”考核细则

2、吕梁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3、吕梁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4、吕梁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5、吕梁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6、吕梁学院2017-2018年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7、吕梁学院2017-2018年度“五四”表彰优秀个人推荐表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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