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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6  作者:  点击:[] 次

吕院团发〔2018〕23号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经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日-10月10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团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十六字真经开展活动,以“三会一课”、团日活动、专题讲座、交流会、学生干部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二)各分团委要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易班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我校学生的全覆盖。在此期间,各基层团支部要开展1次以上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各分团委至少举办1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等主题活动,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三)各分团委要结合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以及“与信仰对话”、“我的中国梦”等既有的教育活动品牌,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巩固我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引领全体大学生用“微作品”讲“大道理”、用“小行动”传播“大价值”,以摄影、微信、微博、招贴画、微视频等形式,制作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帮助学生知晓、熟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全面认知和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五)注重榜样引领,突出榜样的时代性,深度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榜样育人,传递正能量。选树“我身边的好青年”、“我的青春我的团”特色团支部等优秀典型,倡导和号召广大学生向榜样学习,引领青年学生学习他们坚守信仰、向上向善的优秀品质,胸怀大义、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全过程,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丰富多彩的宣传报道。同时运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阵地。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入脑入心,引领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认真总结提炼。要积极探索、创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思路、新途径,认真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

请各分团委积极部署,切实抓好工作的督促督导。并于10月11日17:00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李翠芳

联系电话:2274224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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