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共青团基层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基层共青团改革落地落实,提升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全面、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统一原则
3.工作过程与工作效果相统一原则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分团委自评(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3日)
各分团委根据考核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准备支撑材料(见附件),并撰写自评报告。1 月 3 日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装订后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弘健楼 502 室),电子版材料提交校团委工作邮箱 llgztw@163.com。
2.校团委评审(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7日)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分团委实际工作情况,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考查、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围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建设、党政支持、宣传报道、科技创新与就业、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学生会等方面,召开会议评定考核成绩。
3.考核结果公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1日)
校团委将通过校园网公示各分团委自评报告及考核成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办公室申请复议。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分团委及分团委书记评优评模的参考依据。
附件:
1.吕院团发〔2023〕51 号《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的通知》
2.吕梁学院2023年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2023年度分团委考核样表及相关总结模板
共青团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